一、依據交通部109年度年終視導院頒『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 安全改進方案』--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考評項目-其中考評 項目三:加強交通安全教育核心課程研習與教導-教師參 加交通安全數位課程或研習,每學年至少4小時以上。
二、請各校自109學年度起提報校本課程研習時數時,請將交通安全教育研習時數一併納入(請參考教育處公告編號88144)。
三、交通安全教育相關網址連結如下:請各校推廣於交通安全教師研習 與學生教育課程運用。
(一) 「教師e 學院」數位學習平臺:https://ups.moe.edu.tw/mooc/index.php 。
(二)「交通安全入口網」: https://168.motc.gov.tw/theme/childhttps://168.m otc.gov.tw/theme/child。
(三)「兒童安全過路口兒童安全過路口youtube網頁」: https://youtu.be/6dPw3LauPVA。
四、有關運用前開教材之實施成效,自107年度起已列為院頒「道路交通秩序與交通安全改進方案」年終考評項目與「交通安全教育績優學校評選實施計畫」相關考評項目,請各校配合加強推廣運用。
一、依據本分局109年11月24日「109年校園安全防制工作座談會」會議提案事項辦理。
二、有關維護校園安全,宣導師生相關法律常識,強化學生自我保護意識,本分局協助校園預防犯罪宣導(反毒、防竊、防詐騙、人身自我保護等)、婦幼安全宣導、交通安全宣導等工作,聯繫窗口如下:
(一)婦幼安全宣導:里港分局第三組,電話(08)7756610。
(二)交通安全宣導:里港分局第五組,電話(08)7750034。
(三)犯罪預防宣導:里港分局偵查隊,電話(08)7752610。
三、校園宣導方式:
(一)於各級學校校慶、運動會、園遊會、其他活動場合辦理宣導。
(二)至學校以演講、講習或其他方式辦理宣導。
(三)請學校LED跑馬燈或電視牆託播宣導標語或訊息。
四、有關協助校園宣導,於各校有需要時,可行文本分局,視警力情形由本分局派員予以協助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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